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校内发生和爆发流行,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教学生活秩序安全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威尼斯官网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控传染病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贯彻落实各类传染病的防控管理工作。
(一)本校防控传染病的负责单位是健康中心。健康中心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0371-64561120)。
(二)把防控传染病的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严密监测并加强情报信息收集,不断提高防范意识,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切断传染途径、防止扩散。
(三)校内防控传染病的种类为:
1.乙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细菌、阿米巴)、流行性乙型脑炎、水痘、麻疹、疟疾、猩红热、伤寒、艾滋病、非典型肺炎等。
2.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等。
(四)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各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向健康中心报告。健康中心应启动“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不得漏报、瞒报或谎报。健康中心全体医务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五)校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必须按规定接受卫生防疫机构、健康中心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并有权检举控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
(六)制定定期消毒制度,冬季每半月、夏季每周对全校学生宿舍、教学楼、浴池、图书馆等地集中空气消毒一次;如发现有乙类传染病(如麻疹、腮腺炎水痘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报属地疾控中心,在其指导下进行妥善处置。
(七)做好每年的新生入校健康体检工作,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体检中检查出有问题的同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作出处理。
(八)组织专任教职工每两年做一次健康体检(包括肝功能体检、B超、心电图、内外妇科等),并建立健康档案;对体检出有问题的,健康中心应保密并根据病情提出妥善处理意见,报校领导核准后执行。
(九)对校内预防传染病作出显著成绩及爱国卫生运动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监测传染病相关事宜有作弊行为并在校内招致严重后果者,应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条 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对传染病防控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帮助师生掌握有效预防措施等知识,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
(一)请相关专家或医生举办专题健康教育讲座。
(二)利用校园广播站、滚动屏、宣传栏、校园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常见传染病的病原、传染途径及有效预防措施等知识。
(三)教育学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随地吐痰、不饮生水、不到不卫生的摊点乱吃不洁净的食品的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经常通风,确保室内空气流通,不去或少去人口密集场所,积极参加体育活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和抵抗力。
第三条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加强卫生安全检查督导工作。
(一)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的安全检查和督导(包括食堂和超市)。
(二)根据《食品卫生法》,伙食科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严格食品采购准入制度,严格食品卫生及食品加工制度,杜绝及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三)直饮水系统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管理,具体操作人应持健康证上岗,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并建立档案。
第四条 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应对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一)随时了解全校师生身体健康情况,发现有疑似病人应及时就诊并追问有关流行病学史,鉴别诊断,及时向主管校领导报告疫情,同时向属地疾控中心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健康中心随时组织医疗抢救小组,负责病人的现场救护、抢救治疗和转院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由健康中心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