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科学配置学校的住房资源,体现董事会对广大教职工的关怀,满足广大教职工的住房需要,现对学校的住房分配办法进行统筹谋划和调整优化,使之分类更加科学、标准更加统一、程序更加规范、操作更加便利,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特拟定住房分配方案如下:
一、基本思路
对学校现有住房进行通盘考虑,按照房源条件差异进行合理分类,以职称、职务、学历、工作年限、个人贡献等为依据,突出激励性、公平性、整体性和可持续性,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使“各安其位,各得其所”,把好事办好,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凝聚力和获得感。
二、住房类型的类型划分
1.一类:教职会馆、学人会馆、广亚会馆套房、万林会馆套房
2.二类:广亚会馆标间、研究大楼标间
3.三类:万林会馆标间、职工大楼标间
三、各类住房的分配标准(适用对象)
1.一类:学人会馆
适用对象:学校领导、外籍教师
2. 一类:教职会馆
(1)B、C栋(三房)适用对象
①档案关系必须在学校
②教授职称者、博士学历者、一级主管职务者、个人同时满足副教授职称和副主管职务者、双教职员其中单方满足副教授职称或副主管职务者、双教职员双方同时满足讲师职称或科长职务者
(2)A、D栋(两房)适用对象
①档案关系必须在学校
②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或副主管(含)以上职务者
3.一类:广亚会馆套房、万林会馆套房
适用对象:教授职称或主管职务者
4.二类:广亚会馆标间、研究大楼标间
单人入住适用对象:副教授(含)以上职称者 、科长(含)以上职务者
双人入住适用对象:助教(含)以上职称者、职员以上职务者、双职工者需单方满足助教(含)以上职称或职员以上职务
5.三类:万林会馆标间、职工大楼标间
适用对象:科员、助教、干事、技术工人
以上适用对象为双教职员工者,以其中一方的最高条件为分配标准,不可重复占用学校住房资源。
四、住房分配使用的流程
申请流程: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部门主管(资格审查)→人事室(资格确认)→总务处(分配房间)→主管副院长(签批)→院长(签批);
办理方式:由总务处牵头以签呈形式进行签批,会办院办、人事室;特殊情况呈请董事长核准。
五、住房分配顺序的依据
从学校住房分配的整体情况和实际出发,在分配住房时,对教职会馆的入住对象按条件积分进行分配,其他类型的房源不需要按条件积分进行分配。因此,教职会馆的入住对象依据《学校教职会馆分配评分标准》进行分配。另外,现有入住的住房满足本次所定标准者,为稳定住房秩序,原则上一律不再进行住房调整。
六、说明
住房安排随教职工异动而随之调整。如符合相应住宿标准,但学校房源不足时,由总务处先暂行安排或在原有宿舍过渡,待有空余房间时再进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