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学务处、招生就业处、教发中心、各教学院部:
为落实期初教职工大会精神,围绕“教师教好,学生学好”的总体要求,现根据第5周课堂教学督导情况印发教学质量监控周报(以下简称“周报”,详见附件),请各单位积极推广教学亮点,认真改进不足,持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请相关单位根据周报“存在问题”板块明确措施和时限,于10月5日17:00前将反馈处理意见(详见往期格式模板)纸质版提交至4号楼109质评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cgxypgb@126.com。
联系人:李斯 电话:0371-64562829
附件:教学质量监控周报(第5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