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扎实推进河南省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落地生效,河南师范大学围绕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推进成果转化等工作出台了《河南师范大学科研经费差旅费报销规定(试行)》《河南师范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河南师范大学社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试行)》等10个科研管理文件。
在科研项目管理方面,实行项目经费负责人负责制,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报销流程,切实解决“报销繁”问题,实行参加野外科研活动、外地学术活动定额包干制;精简申报要求,推行校内科研项目“申报一张纸”制度。
在知识产权赋权方面,鼓励科研工作者申请国际专利,增加对高价值知识产权的专利保护年费资助年限;实行“授权即赋权”,给予成果完成人更大的选择权;简化赋权程序,明确赋权职务科技成果的类型范围和转化分级审批制度;建立尽职免责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净收益的分配比例。
在科研经费支持方面,完善校内项目管理办法,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鼓励探索和开展原始性创新;制定科研业绩分类评价制度,将横向项目、科研成果转化等应用研究业绩与基础研究业绩分别进行评价,并把应用研究业绩作为对项目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激励研究项目结项,释放教师科研潜力。
在杜绝不良科研行为方面,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和诚信意识,明确界定科研失信行为;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实行终身追究、联合惩戒;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在“少管”的基础上,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的诚信审核,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