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对广大同学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保证升降国旗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院组建国旗班,负责每日升、降旗,并保证重大节日或庆祝活动之升旗需要。国旗班同学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自觉履行升降国旗义务,尊重和爱护国旗。
三、升降国旗时必须统一服装,严肃认真,仪表大方,动作规范。
四、平时由国旗班同学根据安排轮流按时升降国旗,遇有重大节日或庆典活动,需要升旗时,由院团委另行通知安排。
五、遇有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可不升旗,假日暂停升旗。
六、每日升旗时间早上6:45,降旗时间下午6:00。每日升降旗时,全院师生员工听到国歌乐曲,都应面向国旗自觉肃立,行注目礼,待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由行动。
七、院团委将根据《国旗班管理办法》对国旗班执行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和量化考核,对于执行任务较好的旗手要及时签报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执行不力的旗手要严肃处理。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