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集高级人才信息的通知》要求,为掌握在郑高学位、高职称的高级专业人才的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建立完善郑州市高级人才信息库,加强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大批各领域、各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和技术尖子,现就高级人才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级人才信息采集的范围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
(三)具有高级技师职称的人员。
二、信息采集与上报
符合条件人员每人填写一份《郑州市高级人才信息录入表》,于4月8日下午统一报送到人事室。
三、人才库的利用
(一)利用数据库资料,组建不同学科的专家协会。根据学术水平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
(二)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有关发展项目的论证,组织学术攻关。
(三)由在库人员主持、参加的科研项目,在申报郑州市科技经费支持时,可优先考虑安排。
(四)申报郑州市科技创新团队和郑州市科技领军人才、推选河南省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者,必须是郑州市高级人才库的在库人员。
附件:郑州市高级人才信息录入表.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doc
人事室
2010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