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7年3月17日(周五)至3月19日(周一)
上午:8:10—12:00 下午:14:10—18:00。
二、面试地点
河南省理工学校(郑州市花园路与茂花路丁字路口向西200米路北)
三、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
2.每天上午参加面试的前10名人员务必于7:50前进入候考室集合完毕;每天下午参加面试的前10名人员务必于13:50前进入候考室集合完毕。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在身份确认后,不得远离面试场所,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面试场所参加面试。
四、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准考证(登陆“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与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相对应的现行教材1本;
4、本人拟说课内容的教案1份(按照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所填写的申请任教学科种类,从现行教材中自选相应的内容);
5、能够体现本人科研水平的科研著作1份,本人撰写的有关论文(发表与否均可,毕业论文也可),参编的有关教材、图书,参与的有关课题研究或科研项目等。科研著作体现形式应以书面形式,尽量使用原件或打印件。
6、不能提供第3、4、5项材料的,将直接影响本人面试成绩。
7、面试完毕后,以上材料本人自行带回。
五、面试程序及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说课、答辩三个环节。
1、自我介绍。主要是观察面试对象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面试对象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考察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2、说课。面试对象结合本人所撰写教案,就本人对拟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等进行说明。主要是考察面试对象对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等。通过听取面试对象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试讲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面试对象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
3、答辩。说课结束后,面试对象从答辩试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题目,任选2题进行答辩。主要是考察面试对象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4、时间要求。自我介绍、说课、答辩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说课不超过8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六.其他
1.乘车路线:附近公交路线有9路、29路、32路、47路、62路、75路、77路、520路、903路、909路、962路等,到花园路鑫苑路站下,沿花园路路西向北行100米至茂花路,沿茂花路向西行200米即到);地铁2号线北三环站下,沿花园路路西向南行100米至茂花路,沿茂花路向西行200米即到。
温馨提示:由于茂花路比较狭窄,没有停车位,希望参加面试人员尽量不要开车。
2. 3月17日(周五)参加面试的同仁请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办理请假及调课手续。
人 事 室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