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8日下午,在院办与人事室联合例行查岗中,发现各系部有1位同仁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11位同仁未按时签到,上述12人违反学院考勤管理规定。
根据《成功学院教师服务考核办法》第三章第四十四、四十五条之规定,给予擅自离岗者记过一次、未按时签到者各书面提醒一次。
特此通报,望广大同仁引以为戒!
人事室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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