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4日下午,在院办与人事室联合例行查岗中,发现各部门共有1位同仁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8位同仁请人或代人打卡,上述9人违反学院考勤管理规定。
根据《成功学院教师服务考核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之规定,给予擅自离岗者减五分一次;根据《成功学院职员及工友服务考核办法》第三章二十一条之规定,给予请人或代人打卡者各记过一次。
特此通报,望广大同仁引以为戒!
人事室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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