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公章;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写上联系方式;
3.报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空白处由本人备注剖或顺);
4.诊断证明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一张;
递交津贴资料后8个月职工不得停保,否则不予报销;
以上6条资料按顺序叠放,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不得个人申报。
注:生育前9个月连续交满9个月生育保险的职工,由单位经办人递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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