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成功财经学院郑州市外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专业技术资格的真实性和严肃性,按照国家职称改革有关政策和聘任制的原则,依据郑人社职称【2013】74号文件“专业技术人员从外地调动工作后,应按调入地区的管理办法和任职资格条件,重新考核,确认资格”之精神,结合威尼斯官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确认范围
专业技术资格在郑州市外取得者(不含退休返聘的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第三条 确认时间
原则上于每年6月中旬确认一次。
第四条 确认条件
(一)申报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原郑州市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或依规定程序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
2.入职后,经学院考核认定,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3.申报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郑州市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
1.入职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致。
2.未经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同意和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含本人户口在市外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自行在市外申报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
3.提交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
4.国家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技术资格或在国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5.正式入职后,人事档案未按学院要求办理转入。
6.违反国家、省有关职称政策和不符合确认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确认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内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原专业技术资格审核批准机关下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文件原件或加盖相关业务部门印章的复印件1份。军队转业安置人员提供任职命令原件1份或加盖相关业务部门印章的复印件1份。
4.国家规定考评结合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交原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郑州成功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一式3份。
第六条 聘任说明
资格确认通过后,按最终确认的资格予以聘任。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