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为持续加强校园交通秩序治理,增强师生员工规范有序、安全文明的停车意识,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如下:
1、所有机动车辆须在校园划定的停车位停放,车辆停放需按箭头统一方向。不按规定停放的,违停一次,总务处保卫科电话通知挪车;违停两次,下达《校园违章停车告知单》,加锁控制并在校园网上进行通报;违停三次,永久取消该车辆进出校园。
2、所有非机动车辆(电动车、自行车)须在校园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内有序停放,不按规定停放的,总务处保卫科将进行加锁控制,开锁时需写出情况说明,经所属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放行。
3、禁止将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楼道内,严禁从办公、教学场所和宿舍私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一经发现,总务处保卫科将没收充电设备。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本部门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自觉遵守学校的《校园交通秩序安全管理办法》,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秩序环境。
校办 总务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