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春节假期将至,根据学院工作统筹安排,经会计室、总务处协商,本学期办款票据接收时间截止至2009年1月13日,下学期开学时恢复正常。请各单位将需报票据于截止日期前送交总务处,过期不予办理!
由此给各位同仁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会计室 总务处 2008年12月30日
会计室 总务处
2008年12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学院发放春节慰问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元旦”假期班车安排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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