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随着学院人数的逐步增多,为方便全院广大教职员工乘坐校车,创造良好的乘车环境,学院将统一办理乘车证,请各单位集中于10月14日前到总务处办理(需交个人一寸照片一张)。
从10月17日起,凡乘坐校车者必须出示本人乘车证,校车司机验证准乘,有权禁止无证或拿用他人证件者乘车。
院 办 教务处 总务处 2008年10月09日
院 办 教务处 总务处
2008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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