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本校组织规程订定之。
第二条 本处设总务长一人,负责总务处全面工作;下设事务、保管、伙食、营建、健康中心、保卫六个科,分别办理相关业务。
第三条 总务长职掌如下:
(一)负责总务处全面工作;
(二)负责总务处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三)负责校舍及设施的规划、修建、维护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大宗物品及建设工程发包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资产的采购、入库、仓储、发放等工作;
(六)负责校园的净化、绿化与美化工作;
(七)负责学校水电气暖的日常供应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负责学校车辆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票据初审、日常收支管理等相关财务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教职工住宿楼宇的管理及住房分配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商业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师生员工的门诊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各科科长职掌如下:
(一)事务科科长职掌如下:
1.负责总务处事务科科室工作;
2.负责事务科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3.负责学校财物采购、组织验收和大宗物品发包、签订合同等工作;
4.负责审核办理支出凭证立簿事项;
5.负责校园环境的绿化与美化工作;
6.负责学校车辆的日常维护及运营工作;
7.负责行政大楼、成功大会堂及教职工宿舍楼等楼宇的日常管理及保洁工作;
8.负责教职工宿舍、住房的分配工作;
9.负责学校办公电话的通讯保障工作;
10.负责学校大型活动及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各种集会场所的氛围布置工作;
11.负责学校商业场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校园垃圾清运工作;
13.负责学校木、泥、水、电、气、暖的日常供应及相关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保管科科长职掌如下:
1.负责总务处保管科科室工作;
2.负责保管科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3.负责做好购进物品的入库验收、账务处理、领用发放、清查盘点、报废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掌握学校财物现状并及时对财物变动做出相关账务处理;
5.负责做好个人财物领用记录的登记工作;
6.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检查或抽查各单位财物使用情况;
7.负责制定日常办公用财物请购(印)计划和审核各单位请购(修)手续;
8.负责办理离职、调职人员的财物交接手续;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伙食科科长职掌如下:
1.负责总务处伙食科科室工作;
2.负责伙食科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3.负责督导餐饮公司认真落实保障食品安全卫生、价格稳定、保质保量供应等相关制度的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堂食材的供应工作;
5.负责学校客餐招待及费用管理工作:
6.负责餐饮公司申报供应品种的审核工作;
7.负责餐饮公司营业款、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的申报、结算工作;
8.负责指导维权中心对食堂的日常检查工作;
9.负责食堂承包合同的制定、签订、续签及对承包商招标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营建科科长职掌如下:
1.负责总务处营建科科室工作;
2.负责营建科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3.负责新建工程的规划、设计、概预算及决算等工作;
4.负责新建工程的建设和手续办理工作;
5.负责新建工程的合同签订工作;
6.负责新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工作;
7.负责大项工程的维修改造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健康中心科长工作职掌如下:
1.负责总务处健康中心工作;
2.负责健康中心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3.负责师生员工的门诊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
4.负责药品审查、请购、管理等工作;
5.负责传染病的预防与宣传工作;
6.负责师生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
7.负责教职员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8.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医疗服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保卫科科长职掌如下:
1.负责总务处保卫科科室工作;
2.负责保卫科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3.负责学校消防安全、视频监控、交通秩序维护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
5.负责配合各单位做好师生安全、法治教育等工作 ;
6.负责配合学校派出所做好校内及周边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7.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校内各类案事件的侦破处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本处人员应依本校办公时间上、下班及打卡(特殊工种者可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本处人员遇重要公务需加班时,应自觉加班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本处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机密之义务。
第八条 本处人员办理公务应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维护学校的利益。
第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