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卫科隶属于总务处管理,设科长一人,承总务长之命负责保卫科工作。
二、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公安、保卫的方针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令。
三、负责组织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保卫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四、负责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主持制订保卫工作制度、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并按期上报领导。
五、负责全校的安全警卫,并督促检查各种防范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领导汇报。
六、负责全校消防工作,消防器械的使用、消防知识的普及。
七、负责校园交通秩序维护、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校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九、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各类案件,依法办案,防止偏差。
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