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严把新闻稿件质量关,提升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更好地宣传学校教育教学、特色工作品牌、教师发展与学生成长等各项工作新进展、新成就,宣传学校内涵建设发展新成果,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形象,现将规范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发布信息审核
各部门提供的宣传稿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才能在学校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发布,请各部门新闻宣传负责人认真审核本部门拟发稿件,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审核把关,对撰写的文稿悉心修改,指导本部门新闻宣传员不断提高宣传报道水平。注意:发布时一并发布撰稿人姓名【文末添加(文/*** 图/***)】。
二、进一步规范新闻稿件写作
(一)注重时效性、真实性。新闻稿件需在发生的2日内投稿。超过3日不予发布,特殊情况除外(如寒暑假期间或外出活动;新闻稿件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要全面。
(二)标题应简明扼要。标题能准确地传达稿件主题内容,有大小标题请注意文字提炼。
(三)内容有特色有亮点。要有大局观,要站在学校整体高度考虑问题;撰写稿件紧扣中心工作,突出亮点特色。
(四)语言精练,表达准确。稿件要注重条理清晰,语言简练,逻辑性强,突出重点。关于人物称谓,首次出现人物时写完整职务,一般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再次出现时只写“姓+职务(以最大职务为主)”;关于领导讲话,报道本部门领导活动,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词汇,主要使用“讲话、指出、强调、说”等词汇。
(五)文图要求。文本要求:宋体、小四16px、两端对齐、1.75倍行距、首行缩进;图片要求:尺寸(将默认高度值500调整为600),求精不求多,不同角度的2-3张即可,一般以场景照片、动态照片、会标照片为主,重要事件或人物需添加文字说明。
(六)特殊稿件。如:新闻稿中有涉及校领导和学校重大发展的内容,须经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新闻中心审定。喜讯(喜报)必须配有获奖证书或奖牌的清晰照片,或参赛的通知、获奖的公示等文件链接,杜绝夸大奖项等级、名次以及更改颁奖发证的单位名称。
三、进一步突出新闻宣传重点
(一)加强对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围绕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锐意创新,将“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色工作,及时总结和梳理,突出工作亮点,形成工作经验,并围绕工作经验、工作新举措等开展广泛宣传。
(二)加大对常规工作新闻价值的挖掘。减少常规会议及工作的报道,注重挖掘常规会议及工作深层面的新闻价值,多从会议、常规工作的现实针对性等去撰写新闻稿件。
(三)加强对先进人物的宣传。要加大对师生员工和基层一线的宣传力度,注重挖掘本部门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典型,善于发现师生员工的闪光点,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其他事项
(一)欢迎投稿。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学校重大事件,各单位如有适合在校级平台上呈现的突出工作或者师生个人事迹,欢迎向校报、新媒体平台、校园网站投稿。投稿邮箱:zbuxwzx@163.com。
(二)加强联系。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0371—64561261;办公地点:行政楼109办公室。
新闻中心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