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先进,弘扬正气,特就评选2007—2008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依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办法》评选,按照条件,严格把关。
2、参评学生干部为班委成员(班长、副班长、股长、寝室长)、系级学生会干部(院级另评)。
二、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5%。
2、优秀学生干部占班级学生干部的20%;校级学生干部单列评选,由学务处提名与系结合考核确定,随系一同上报。
3、先进班集体原则上按本系班级数的1/5评选。即:商学系5个、外语系4个、信工系3个、管理系6个、艺术系2个、共科部1个。
三、评选办法:
1、评选中要采用民主集中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宁缺毋滥,不能降格以求,不能突破比例,反对轮流当选的做法。
2、上报材料:
(1)《三好学生申报表》、《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2)《三好学生名单》、《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和《评优评先一览表》。
(3)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
四、评选、公示、表彰时间:
1、11月24日至26日各系评选;27日报学务处初审;27日至28日在系内公示。
2、第十四周学校审核、表彰。
五、奖励办法:
1、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及奖金200元。
注:1、以上各表在学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先进班集体申报表》为正反两面
学 务 处
2008-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