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院学生考勤暨请公假,均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 凡受学校、学校部门、学院(部)委托办理公事、参加校内外比赛、活动、会议等需请假的,须凭学校、学校部门、负责人、学院(部)负责人出具办理公事的证明请公假。
第三条 审批权限
(一)公假人数为十人以内(含十人)且公假时间一日以内者,由公假单位(学校部门、院部)主管审核签字,之后报生辅科科长审批。
(二)公假人数为十人以上三十人以内(含三十)或者公假时间为一日以上三日以内者必须由公假单位(学校部门、院部)主管审核签字,之后报学务长审批。
(三)公假人数为三十人以上五十人以内(含五十)或者公假时间为三日以上十日以内者必须由公假单位(学校部门、院部)主管审核签字,之后报学务长、教务长审批。
(四)公假人数为五十人以上或者公假时间为十日以上者必须由公假单位(学校部门、院部)主管审核签字,之后报学务长、教务长、主管学生及教学的副校长审批。
(五)学生因为公务需出校园的,公假人数为三人以内且公假时间在一日以内由公假单位(学校部门、院部)主管审核签字,之后报学务长审批。
(六)学生因为公务需出校园的,公假人数为三人以上或者公假时间在一日以上者必须由公假单位(学院部门、系部)主管审核签字,之后报学务长、教务长审核,最后送交主管学生及教学的副校长审批。
第四条 公假申请注意事项:
(一)在学生参加集体活动之前,辅导员或者活动负责人(申请公假责任人)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组织严密,听从指挥,并掌握遇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正确处理办法。
(二)申请外出公假的责任人必须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郑州成功财经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对于上级部门或者相关单位邀请威尼斯官网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有相关校领导批示意见的文件(单位出具的公函),严禁学生未经同意擅自组织外出集体活动,违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学生集体活动,必须有负责老师参加,负责老师必须认真做好严密的组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制。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
(四)学生参加外出实训、实习或社会实践类的公假,需活动组织方写出学生安全保证书,学院部门、系部领导签字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同时统一报学务处备案。
第五条 补假、续假、销假程序:
(一)补假程序:学生公假审批通过后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增加人数,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提前预知,公假申请人必须及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报告生辅科,经口头同意后方可补假,并在请假期满返校后一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按公假的请假程序和时间、人数权限相关规定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未被批准而缺勤的,按旷课予以处理。
(二)公假续假程序:报备的公假期满后需续假的,须在准假期间向生辅科申请,公假申请人按批假权限上报相关领导批准,学生返校后在一个工作日内持续假原因证明去往各自辅导员处销假,辅导员应做好登记。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的,按旷课予以处理。
(三)公假销假程序:学生公假期满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向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辅导员须做好登记。未能及时销假的,按旷课予以处理。
第六条 公假报备
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活动组织方申请公假时应按照学务处提供的公假范本进行相关请假程序,一式两份:一份组织方留存,并及时将复印件交给学生辅导员备份,留存期为一年;一份交由生辅科登记报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正时亦同。
公假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