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更好的发挥课堂点名单的作用,从而更好的贯彻创办人指示,保证学生上课出勤率,特通知以下事项:
一、副班长应按规定将缺席学生如实标记出来,并于当日上课结束后将课堂点名单交于辅导员处。同时辅导员应再次给副班长讲清要求,要求副班长严格执行,以保证课堂点名单的真实性。
二、辅导员接到课堂点名单后,应及时、详细的填写缺席学生原因统计,且要及时将学生缺席情形记录在《生活辅导记录簿》上,作为期末操行评定的一个重要依据,并于期末填写在《成绩报告单》上通知家长。
三、如缺席者请假,请辅导员如实、详细注明请假原因。辅导员要严把请假关,尽量少批假(特殊情况除外),以提高学生的出勤,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同时,请假条要附于课堂点名单上,填写完整后一并于每周一交于学务处。
四、辅导员应于每周五上课结束后尽快计算出本班周出勤率。周实际出勤率应为1-[周缺勤节数/(本班人总数*30)]所得之百分比数,周出勤率即1-[周缺勤课时总数(公假和病假不计入内)/(本班人总数*本班周课时总数)]所得之百分数。另外,迟到或早退3次为旷课一次,不足3次的按3次计算。
五、辅导员应把本班当周课堂点名单按照周一至周五的顺序排列,并将课堂考勤周汇总表附于最上面装订好后交于系、部负责人处,各系、部负责人应于每周一上午10:00之前将上周课堂点名单及周汇总表一并交于学务处。
特此通知
学 务 处
200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