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素质、推动团学工作跨越式发展,根据我系工作实际,决定继续公开进行2007—2008学年团总支、学生会干部选拔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十六号”文件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选拔任用学生干部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把那些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好、工作热情高、组织管理能力强的优秀学生挑选出来,让他们在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岗位上继续进行培养锻炼,独立开展工作。本次选拔工作,将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新形式、新方法,努力创造一种有效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良好机制,为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优秀人才服务。
二、选拔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选拔对象:我系2006级和2007级学生。
(二)具体选拔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和开拓创新的胆识。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遵纪守法,表现优秀,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从事团学工作。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有较高的文字水平、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5、身心健康,能适应团学工作需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上一年度课程考核有不及格含重修后仍有不及格者;
2、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
3、其它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班级组织推荐、院团总支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各班级团支部统一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08年9月24日前报名,填写《公开选拔学生干部工作报名登记表》(见附表1),报名者应参照《公开选拔学生干部工作岗位设置表》(见附表2),根据自身性格和特长选报1-2个志愿,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分配。各班级团支部应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于9月24日下午4:00前将报名表交至系团总支。
2、笔试、面试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高低按1:1.5的比例进入面试,考生的考试有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有效成绩的高低,以岗位设置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初定考察人选。
3、录用及岗前培训。被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接受学生干部岗前培训。
四、加强组织领导
选拔学生干部工作是团组织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班团支部要增强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正确引导,认真组织报名。要按照通知规定的资格条件,严格把关,积极推荐,切实配合做好选拔的有关工作,确保选拔工作公正、公平、顺利地开展。
信息工程系团总支
200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