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一切行动听指挥,服从学院带队教师及赴台班班干部的领导和管理,完成带队教师和班干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 自觉遵守台湾院校的校规校纪,按时上课,按时作息,按照校方要求参加各项教学活动。
第三条 树立集体意识、团队意识,互相帮助,互相提醒,遇有问题主动向带队教师和班干部汇报请示,不自作主张,不擅自行动,不感情用事。
第四条 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台湾院校师生的言行,虚心向台湾师生学习请教。不说、不做损害两校之间友好的话和事,积极维护两校师生的友谊。
第五条 着装整齐,举止得体,礼貌大方,言行有度,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大声喧哗,不插队拥挤,做勤奋好学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文明礼貌的模范,展示成功学生的良好形象。
第六条 在学习、实习、参观、旅游等活动中,时刻注意自身安全和财物的安全,严禁一切能造成自身伤害和公物损坏的行为。
第七条 客观公正地回答台湾师生关于大陆问题的提问,如实宣传大陆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大变化、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大陆和台湾的同胞深情,积极做增进两岸人民友好的使者。
第八条 不参与、不谈论台湾院校校内外的带有政治色彩的活动,不组织参与宗教活动,自觉抵制“法轮功”等反动组织的宣传和利诱,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和组织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