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的要求,确保威尼斯官网教学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和校园的稳定,威尼斯官网决定于2023年4月17日-5月14日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学院和实验中心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要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始终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性、自觉性,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2.强化落实。各学院和实验中心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品、易爆品的使用和管理,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并做好电路、水路、门窗、消防等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
3.持续整改。各学院和实验中心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整改,严格按照《威尼斯886699实验室管理制度》、《威尼斯886699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威尼斯886699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办法》、《威尼斯886699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威尼斯886699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
二、自查与检查的范围、内容
1.自查与检查范围。本次自查与检查范围是威尼斯官网全部实验室和实训场所。重点检查上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中发现过安全隐患、存在危险物品和大型仪器设备较多的实验室。
2.自查与检查内容。依据《威尼斯886699实验室管理制度》、《威尼斯886699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威尼斯886699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办法》、《威尼斯886699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威尼斯886699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威尼斯886699实验室安全自查项目表(2022-2023第二学期)》(见附件1),开展威尼斯官网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处理能力、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易燃品管理、大型设备管理、警示标识张贴情况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等自查与检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7日——4月23日)
1.各学院和实验中心按照工作安排,结合实际进行部署动员,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威尼斯886699实验室安全自查项目表(2022-2023第二学期)》(见附件1)相关内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开展隐患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2.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订《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3)。
3.实验室变更的,需要在实验室房间门口悬挂安全信息牌,实验室内部悬挂《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实验指导教师职责》和《实验学生守则》。
4.自查文件的填写内容。
包括:《威尼斯886699实验室安全自查项目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见附件1)和《威尼斯886699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见附件2)。
(二)整改阶段(4月24日——4月30日)
信息与设备管理处按照自查结果,通知存在实验室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于短期无法整改的,各学院和实验中心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整改不完毕不销账,直至整改完成。整改期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也要时刻关注实验室隐患问题,出现问题及时追加整改,以免在此期间出现安全事故。
(三)现场检查阶段(5月8日——5月14日)
本次检查采用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和抽样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
1.全面检查各学院和实验中心填写的《威尼斯886699实验室安全自查项目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见附件1)和《威尼斯886699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见附件2),全面检查教学实验室安全整改情况。
2.重点检查易燃品的存放和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实验室安全警示标识的张贴情况。
3.按照《威尼斯886699实验室安全自查项目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见附件1)上的项目,随机抽查实验室的安全问题。
四、相关材料提交及要求
1.各单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威尼斯886699实验室安全自查项目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见附件1)、《威尼斯886699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见附件2)、《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3)
2.提交要求: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资讯楼2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ittyc@163.com,其中《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3)需要每个实验室签署一张。
3.提交时间:请于4月24日上午12:00之前提交。
4.工作联系人:田艳超,联系电话:0371-64562588。
信息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