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放假通知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及学校实际,现就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正常休息;
2.4月4日(星期一)、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3.2022年“清明节”国家法定假日休假与2022年暑假一并安排。
二、有关要求
1.全校师生按照学校封闭管理要求,非必要不离校、不外出、不跨市流动。确需离校的,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做好个人防护。
2.各部门主管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做好师生员工和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监测,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各值班点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校园稳定、师生平安。
校长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