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我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教高〔2019〕71号),2019年继续实施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改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引导高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重大命题,加强调查研究,以高水平、高质量的教研成果指导教学改革实践,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立项条件
省级教改项目分为三类:省级重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和省级一般项目,层次比例分别为5%、30%和65%。
(一)立项选题。项目选题应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教高〔2019〕71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19年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指南”)。
(二)立项要求。
1.符合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2.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学校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5.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联合申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6.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教师除外),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根据课题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遴选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原则上需两所及以上高校(单位)共同申报、研究。
三、立项办法
(一)立项范围。省级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为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拓展到高等教育有关研究会(含省在线课程项目办)。已列入教育部、全国或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学会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报。
(二)立项方式。省级一般项目由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认定。省级重点项目、省级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三)立项数量。2019年本科高等教育省级教改立项500项,其中省级重大项目25项,省级重点项目150项,省级一般项目325项。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教改项目另行文单独立项。
(四)申报限额。
威尼斯官网限报2项。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四、遴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高校要同步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省级教改项目要组织专家择优遴选,经校内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厅推荐。教育厅只接受学校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超过1个以上的推荐项目应排序申报。两个及以上单位申报的项目,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学校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过硬。
(二)专家评审。省教育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省级一般项目以审核认定方式确定,省级重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通过评审方式遴选确定。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
(三)网上公示。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省级教改拟立项项目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立项公布。拟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批准公布。
五、项目管理
(一)省级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
(二)省教育厅对省级重点以上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学校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省级一般项目学校不低于2万元经费支持,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三)省级教改项目以项目管理形式实施。省教育厅负责省级教改项目的立项建设、成果鉴定和成果奖励。学校负责项目过程管理,保证经费投入,督促检查指导,实行年度考核,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四)省级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鉴定、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在研究实践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结项前,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须学校同意,报省教育厅备案,项目成果鉴定后不得再次变更。
(五)省级教改项目研究实践期内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省教育厅予以撤销,并核减所在学校下次省级立项的申报限额。
六、工作要求
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建设,是推动高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性,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高质量做好教学改革立项建设工作。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2日将申报有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一式2份)和校级教改立项文件,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1式2份,按序装订成册)。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同时,做好网络申报工作,申报时间:12月10日-13日。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网络申报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见省级教改立项网内申报流程,网址:http://jxgc.open.ha.cn/。
联系电话:0371-64561222。
附件:
1.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docx
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填报事宜说明.docx
科研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