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入馆须知
第一条 凭证入馆
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入馆,不得使用他人证件。必要时请出示“校园一卡通”或其他有效证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
第二条 保持安静
保持图书馆室内安静。入馆后请将手机或电脑等设备调至静音。禁止在馆内尤其是阅览区域喧哗、出声朗诵或大声接打手机。
第三条 安全防火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图书馆任何地方吸烟、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第四条 保持清洁
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馆内饮食,乱扔废弃物。禁止携带任何食品、有色液体、宠物等与图书馆氛围不相协调的物品入馆。禁止入馆发放广告。
雨雪天气,不得携带潮湿的雨具入馆,以免造成地面湿滑。雨具应放在指定位置(如:雨伞架、雨伞筐)。若特殊原因需携带雨具入馆,必须将雨具放在防护袋中,不得打湿地面。
第五条 爱护公物
爱护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文明阅览。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未经允许,禁止在馆内、广场、公共设施设备上张贴或摆放宣传品。
第六条 遵守秩序
遵守并维护馆内秩序,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出入馆和办理各类事务请自觉排队,不要拥挤。经过门禁通道时,如门禁监测仪鸣响,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遵守阅览室相关管理规定,妥善保管随身物品,请勿使用任何物品抢占公共座位,不得滞留个人书籍或其它物品,禁止隔夜使用存包柜存放个人物品。
第七条 文明礼貌
入馆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得防碍他人查阅资料,请自觉维护文明优雅的阅读环境。
第八条 服从管理
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支持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任何人都有权批评和制止其行为。图书馆工作人员(含学生馆员)将对违规行为给予提醒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第九条 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