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朋友,寒假将至,为满足大家寒假期间阅读图书的需求,现将图书馆寒假借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读者自2016年12月7日起所借图书属寒假借书,均可在寒假开学后两周内归还,不做超期处理;如开学两周内未还则按逾期处理。2016年12月7日之前所借图书必须在本学期放假前还回或7日后至放假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开通超星移动图书馆的读者也可直接在手机上办理续借手续。
2.教职工读者所借图书应还日期在2016年12月30日(含)之前的,请于本学期放假前还回或来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周知。
图书馆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