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将至,为方便读者假期阅读,现将图书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凡在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可以在开学后两周内归还,不做超期处理。如开学两周内未还,按实际借书时间(包括假期)计算超期罚款。
2、从6月30日开始,文学书可借阅册数由2册增至3册,开学后恢复原规定。
3、6月27日以后(含27日)所借图书本学期内不再办理还书手续,开学后两周内方可还书。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预祝广大师生假期愉快!
图书馆
2008年6月20日
上一条:图书馆本学期各项统计数字
下一条:关于图书馆方便同学们期末备考的通知
版权所有:威尼斯886699 | 豫ICP备05016371号 | 邮编:451200 | 学校地址:郑州 巩义 紫荆路136号 TEL:0371-6456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