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2009届毕业生能够顺利、及时办理相关离校手续,现将图书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从6月1日起,不再为毕业生办理借书手续。
2、2009届毕业生请及时归还所借图书,有拖欠书款,遗失或损坏图书、光盘及磁带的同学请提前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毕业证的办理。
3、为保证图书馆正常工作进行,请各系(部)以班级为单位将毕业生离校手续单收齐,统一到图书馆一楼还书台处办理离校手续。未还清图书、光盘等资料及有欠款的同学,届时将不予办理。
4、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371-64561230或直接到图书馆一楼还书台咨询。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图书馆
2009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