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组委会关于印发< 第四届全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产合组〔2017〕1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报送的科技成果须是河南省高校科研人员牵头的研究成果,且在前三届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省级试点项目中没有立项,也没有获得过省级财政奖补支持。其他要求按“豫产合组〔2017〕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请各单位将“第四届产学研拟合作项目调查表”(附件1, “豫产合组〔2017〕1号”文的附件4不再填报)及第四届产学研拟合作项目汇总表电子稿(附件2,汇总表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PDF版),放到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XX学校产学研拟合作项目”。
三、请各单位结合前三届产学研活动对接情况,认真组织报送工作。 4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科研处。
联系电话:0371-64561222
附件:转发《第四届全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