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湖北襄阳市审计局在开展Y市W建设项目审计中,通过计算机审计与内查外调相结合的方法,查出Y市F县弄虚作假套取征收补偿资金77万元的违纪事实。
一、分析比对显疑点
2012年3月,Y市启动了W建设项目征收补偿工作,由该市城投公司、指挥部等五部门组成联合专班对F县征迁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进行入户勘测统计,逐一绘制房屋征收及附属物统计表。统计表中清楚地反映了每一户房屋的面积、结构和等级以及附属物的品种、数量和规格,它是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重要依据。F县在实际推进过程中,聘请了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出具每一户的评估报告,作为实际支付征收补偿款的依据。
为了提高审计效率,审计组在充分收集征收补偿资料和财务数据的基础上,运用计算机分析手段,将评估公司评估被征收户的房屋和附属物的补偿价值与指挥部实际发放补偿款的电子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征收补偿资金发放的真实性。在比对分析结果中有一条记录引起审计人员的注意,L村的Z某实际收到补偿款比评估结果要少50多万元。对于被征收户来说,这可是一笔巨款。出现这种情况,是收集整理的电子数据有误,还是有其它隐情,审计人员决定把Z某的征收补偿资金列入重点核查范围。
二、核查资料露马脚
审计人员立即调出了Z某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和评估报告。协议反映,房屋和附属物实际补偿104万元,扣除安置房和储藏室价款28万元,实际支付补偿款76万元。仔细查看补偿明细后发现两个疑点:一是协议补偿款并未按评估结果来补偿。协议上的房屋和附属物补偿明细是按评估报告结果列明的,合计159万元,但实际只补偿104万元,少了55万元。二是附属物中风景树数量过大,并且都是整数。其中大风景树10000棵,中风景树5000棵,小风景树1680棵,合计16680棵,仅评估树木移植的费用就高达133万元。
在正常情况下,大部分被征收户在签订协议之前,都会提出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偿款的要求,而Z某的情况恰恰相反,不增反减,并且金额巨大,令人生疑。减少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Z某会签字同意?一连串疑问让审计人员认为里面大有文章。审计人员进一步查阅评估公司评估记录发现,2015年8月评估时这些风景树已经灭失,评估依据的是村委会出具的附属物统计表上记录风景树大中小的数量,没有具体风景树的品种和规格,也没有清点记录。县指挥部、村委会干部、施工方代表在表上都签了字。看来,这一张价值过百万的统计表一定要好好核实一下。
接下来审计人员查看了能够还原真实情况非常关键的资料,那就是Y市五部门绘制的房屋征收及附属物统计表,看看征收补偿工作启动后入户勘察统计是什么样的情况。对于已经灭失的附属物,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是很难确认其真实的品种和数量。 Z某的勘察记录很详细,五部门的相关人员在表上都签了字,Z某也签了字。表上的记录让审计人员大吃一惊,除了有鱼屋、鸭棚、毛渣路、水泥桥、涵管、杂树外,还有楠木苗3亩,上面并没有万余棵风景树。为什么小树苗就变成了大树林?里面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审计人员决定正面出击,直接向相关当事人调查了解情况。
三、调查问询现真相
村委会出具的“统计表”上共有村委会干部、指挥部两名工作人员、施工方代表4个人签字,征迁协议签字的是两名村干部和两名指挥部工作人员,加上评估公司,共有7名相关人员。审计人员分别列出询问调查提纲,逐一进行了询问,并作了询问笔录。随着询问调查的结束,小树苗变成大树林的作假过程逐渐清晰。
Z某家有5亩责任田,在Y市五部门入户勘察统计后一直到2015年,县指挥部一直没有与Z某就征收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2015年8月,县指挥部制作了一张有万余棵风景树的附属物统计表让村委会签字盖章后,通知施工方代表签字,并要求把签字时间提前到施工挖掉树苗修便道时的2012年11月,给人以风景树林有施工方证明真实存在的假象。评估公司在评估过程中,虽然感觉统计表中风景树数量太大、不正常,但是并没有进行合理性、逻辑性分析,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出具了评估报告。县指挥部在与Z某签订补偿协议时,又认为按评估结果补偿金额太高,就直接将159万元的补偿款减为104万元。由此可见,经县指挥部、村委会等相关人员运作后,Z某被征收已挖掉的3亩楠木苗,“3年后”就按照万余棵风景树林进行了补偿。
实际上,这起弄虚作假的行为也是经不起推敲的。该市附着物补偿标准中明确,大风景树的直径为10-16cm,中风景树的直径为4-10cm,小风景树的直径为2-4cm,5亩地上怎能种下有万余棵树的大树林。审计人员按照该市补偿标准计算,3亩风景树苗按风景树林多补偿了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