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接上级通知,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以下简称“省级教改立项”)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意义
通过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引导高等学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深入研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新课题、新情况、新要求,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以科学研究指导改革实践,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全省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
二、立项条件
省级教改项目在学校教改项目基础上择优建设。省级教改立项分为二类:省级重点研究项目和省级研究项目。
(一)省级研究项目基本条件:
1.符合新时期高等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有创新。
2.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5.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6.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研究项目,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7.项目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承担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不得同时申请2项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限7人,跨单位合作项目限10人。
(二)省级重点研究项目基本条件:
除省级研究项目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三个方面要求:
1.前瞻性:对我国及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有明确的认识,结合河南高等教育实际,着力研究当前及新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2.先进性:项目研究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其总体研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创新性:理论研究有突破,实践探索有创新,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
三、立项办法
(一)立项范围。省级教改项目必须在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基础上进行申报,结合学校办学与人才培养定位,在教育厅公布的“教改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范围内,自行命题组织申报。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二)立项数额。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二年一次。每次立项400项,其中省级重点研究项目60项,省级研究项目340项。
(三)申报数额。威尼斯官网推荐申报限额为1项。
(四)推荐办法。省级教改项目需在学校立项基础上,由学校组织专家择优遴选,公示推荐。
四、项目管理
(一)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给予经费资助,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二)省级教改项目由教育厅以项目管理形式组织实施。教育厅负责省级教改项目的组织遴选、立项建设和成果验收。学校负责项目过程管理,实行年度考核,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三)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期内,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追回已拨经费,所在学校下次申请教改立项时申报限额予以核减。
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是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此项工作,并于9月27日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再受理,学校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7份,见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和校级教改立项文件复印件(各1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
2.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一式2份,按序装订成册)。
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教务处
2009年9月21日
《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填报事宜说明(1).doc
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2).doc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