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补办、换发学生证的有关规定,现开始为学生证遗失、损坏的学生办理补办、换发手续。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按通知要求办理。
一、补办、换发学生证说明
1.学生学生证遗失的,可申请补办;学生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学生证破损、字迹辨认不清的,可申请换发;学生因学籍异动信息变更,可申请换发。
2.补办、换发学生证需提交材料:学生手写书面申请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一张、工本费5元。
3.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无误后,由学院登记在附件1.《XX学院学生证补办、换发汇总表》内。
4.补办或换发学生证的同学在领到空白学生证后须按照附件2.《补办、换发学生证填写说明》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二、补办、换发学生证时间
需要进行补办、换发学生证的学生,请于3月11日-3月14日将所需提交的材料交至本学院教学秘书处,各学院3月15日将补办、换发学生证信息统计表、工本费统一汇总后(申请书和照片学院留存)交至教务处注册科。
三、注意事项
学生证系证明学生身份之用,一人一证,对于谎报丢失情况、无故变更有关信息等弄虚作假办理学生证的学生,一经查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其纪律处分。
教务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