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寒假将至,为满足广大师生假期的阅读需求,现将有关寒假期间图书馆的借书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读者自2019年1月7日起所借图书属寒假借书,最晚可于下学期开学之后(2019年3月10日前)归还。若未按时归还,图书馆将依据《读者违规违纪及不文明行为处理办法》按逾期进行处理。
2019年1月7日之前所借图书应于寒假放假之前归还。若假期期间需继续阅读,请于寒假放假之前(2019年1月7日至1月18日)办理续借手续。
2、教职工读者已借图书应还日期在2019年1月7日之前的,请及时归还图书。若需续借,请于2019年1月18日之前办理相关手续。
3、续借、还书手续可在图书馆一楼服务大厅的自助借还机上办理。若有疑问,请至总服务台咨询。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图书馆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