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17年度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立项通知文件,我系王丽娟老师、常付华老师、王丹老师、夏贝贝老师、胡昭瑾老师、刘玉娟老师和杨惠老师共7项课题获批立项。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一)课题完成时间
课题负责人收到本通知后,申请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承担保证责任。自立项通知日期始,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立项当年不予结项,原则上提前结项时间不得早于6个月。
2017年度课题要求2018年6月15日前提交结项材料,需先由本单位科研处室写出书面鉴定意见,再提交协会,由结项专家评审结项。
(二)课题管理
1、课题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撤消课题,并视情况对课题负责人给予处理:
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
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抄袭或沿袭已有的研究成果;
获准延期6个月,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三)成果要求与结项
1、研究成果须观点明确,分析透彻,结合实际,体现创新,强调对特点、规定的把握和政策建议的操作性。观点上要有新意,敢于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思路。
2、凡正式出版和发表的研究成果,专著类必须在“封面”或“封二”的位置注明“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字样,研究报告、论文类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字样及立项号。
3、课题成果形式是研究报告或论文,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现实意义,篇幅不得少于6000字。研究报告文稿打印3份,并提交电子文档;公开发表的文章提交复印件3份。此外,填写提交《结项申请表》。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项:
变更与增添课题参加人;
变更课题名称;
变更成果形式;
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因故终止或撤消课题。
5、省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立项通知书下发到各申报单位,由单位通知个人;研究成果结项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收交、呈报;一般不再受理个人呈报的材料。
请获批立项的课题主持人严格遵守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之相关规定,切实做好课题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