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网信办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相关精神,禁止国内加密数字货币的交易,全面清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省教育厅也要求各高校全面排查及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和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为此,学校将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全校师生在办公室、实验室、工作室、机房、宿舍等网络环境内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不参与、不协助、不支持任何个人和组织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一经发现将按学校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请各单位加强对信息资产的管理,包括办公电脑、师生个人电脑等,重点落实查杀病毒、修复漏洞补丁、关闭敏感端口、修改弱口令等措施。(具体排查和防范方法见附件)
三、请各单位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及技能,及时发现和清理可能存在的病毒、木马和安全漏洞,避免成为“挖矿”的跳板和控制对象。
各单位需高度重视本次排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工作,各单位主管为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如发现电脑有“挖矿”活动嫌疑或可能被挖矿木马控制的,请立即与信息与设备管理处联系处理。
网络服务科联系电话:0371-64562628
附件1:挖矿木马简介及常用杀毒软件参考
附件2:“挖矿”排查处置方法
信息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