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校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营造崇廉尚清、积极健康的政治生态,现就廉洁文明节俭过好中秋、国庆节通知如下:
一、扛稳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廉洁教育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开展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守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要求,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二、严明纪律规矩,筑牢廉洁思想防线
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筑牢廉洁思想防线,严守师德师风“十条”红线。严禁违规、擅自脱离疫情防控工作岗位;严禁个人餐饮消费奢侈浪费、摆阔攀比;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或其他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三、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治“四风”问题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扛牢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治、靶向纠治,密切关注、跟进监督“四风”新动向。针对双节期间易发的违规吃喝、餐饮浪费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形成惩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附件2: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校纪委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