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院领导在第二次主管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要对期中工作总结情况进行检查。为加强各行政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业务水平,自通知之日起,请各单位认真自查、总结,然后请相关单位进行互查,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9周(10月29日—11月2日)为各单位总结自查时间,第10周(11月5日—11月9日)为相关业务单位互查时间。
二、具体方案
1、各部门职员、工人班长要有书面总结,最后形成部门工作总结,总结内容要忠于事实,既有定量描述,又有定性分析。总结要有具体事例,并通过数据、比较数据,以佐证成绩。要突出典型事例,同时不回避失误、教训,以期改进工作。
2、互查内容以本单位工作计划和《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落实院领导讲话各部门工作分解表》为主要依据,重点检查制度建设情况、职员职掌制订情况。
3、互查时以单位主管为组长,主要业务人员要参加交流。
4、互查单位分配如下:
(1)总务处——学务处 (2)图书馆——现教中心
(3)招 办——院 办 (4)人事室——会计室
5、各部门将工作总结及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第十周(11月9日)前汇总到院办。
院 办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