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将至,为方便读者假期阅读,现将图书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凡在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可以在开学后两周内归还,不做超期处理。如开学两周内未还,按实际借书时间(包括假期)计算超期罚款。
2、从6月30日开始,文学书可借阅册数由2册增至3册,开学后恢复原规定。
3、6月27日以后(含27日)所借图书本学期内不再办理还书手续,开学后两周内方可还书。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预祝广大师生假期愉快!
图书馆
200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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