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3月20日上午院长办公会研究,对学院院领导排序,行政、教学部门顺序规范如下,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 院领导
院长:张平之
党委书记:张万昌
副院长:赵亚宏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潘德明
驻校董事:王长强
二、 行政部门
党委办公室 学院办公室 教务处 学务处 总务处
人事室 招生就业处 会计室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图书馆 健康中心
三、 教学部门
管理学系 商学系 外国语言文学系 信息工程系
艺术系 共同学科部 体育部
院 办
2009年3月20日
上一条:2009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报名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突发事件的认识和处置”报告会的通知
豫ICP备05016371号 | 河南省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 豫公网安备41018102000891 |
地址:紫荆东校区 郑州市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紫荆西校区 郑州市巩义市紫荆路137号
三彩校区 郑州市巩义市新兴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