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将至,为方便读者,现将图书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为便于读者假期学习,从即日起,学生每人可借图书10册,其中文学图书限借3册;教工每人可借图书20册。开学后恢复原规定。
2、凡应还日期在暑假期间的图书可在开学后两周内归还,不做超期处理。如开学两周内未还,按实际借书时间(包括假期)计算超期罚款。
3、7月5日以后(含5日)所借图书须至开学后两周内再还。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预祝广大师生假期愉快,阖家欢乐!
图书馆
201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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