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院 党 字 [2010] 23号
各部门:
2010年,在院党政领导下,全院教职工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师德优良、乐于奉献的先进个人。为弘扬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开始在全院开展“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思想政治方面: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的表率。
2、教学方面:认真备课、讲课,注意知识更新,辅导学生耐心,教学效果优良。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科研上,没有随意调停课及其它违犯教学规定的现象。
3、科研方面:重视科研工作,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至少一篇,或在CN级学报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二篇,或参加省部级、厅局级结项科研课题一项,或参编出版教材、专著一部。
4、师德方面: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5、遵纪守法方面: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文明诚信。
(二)“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思想政治方面: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的表率,积极参加学校和本单位的政治学习,教育引导学生热爱国家、热爱学校,维护学院安定团结。
2、本职工作方面: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遇事不推诿扯皮,敬业精神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单位规定的工作量,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绩效明显,没有因个人失职而影响部门工作的现象。
3、作风方面:作风民主,实事求是,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平易近人,及时将群众意见和建议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认真贯彻创办人“三心三严”要求,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4、遵纪守法方面: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文明诚信,积极参加学校和本单位组织的活动。
(三)“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思想政治方面: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的表率。
2、业务技能方面:自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岗位工作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工作效率高,胜任本职工作。
3、职业道德方面: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公私分明,爱护公共财物。服务态度端正,为师生提供良好的服务。遇事不推诿扯皮,没有因个人失职而影响部门工作的现象。
4、遵纪守法方面: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和本单位组织的活动。文明诚信,团结同志。
二、评选比例及注意事项
1、各部门按教职工人数5%的比例推荐院级“三育人”先进个人预备人选。单位人数不足评选一人的部门,可推荐一个人选。要注意合理调配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比例。
2、各单位主管要严把质量关,特别要注意评选人员的先进性。各单位上报的“三育人”预备人选,若院“三育人”领导小组未通过,不允许另报他人。
3、有下列问题之一者,不能参加“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
⑴在工作中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或个人造成损失者;
⑵违犯党纪国法或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⑶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教职工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⑷全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周或经常迟到早退者。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评选程序
1、各单位“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要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文件精神,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评选上报“三育人”先进个人预备人选名单。
2、院“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三育人”先进个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讨论、审核。
3、将“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的“三育人”名单,在院行政楼等处的报栏内公示七天,公示期间“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各方面的举报,举报电话:64562858、64562826。
4、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三育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日程安排
1、各单位务必于12月15日以前,将“三育人”先进个人预选名单、先进事迹材料以书面形式并加盖系党总支公章或机关党支部公章后报院党办。
2、2010年12月20日向全院公示“三育人”先进个人人选。
3、2011年元月举行表彰大会并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1、在院党委领导下,成立院“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平之、徐金安
副组长:赵亚宏、潘德明、吴泽强
成 员:王宏伟、李 凯、王元福、程建华、
邢 坤、张胜前、张涤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党办,主任由王宏伟同志兼任。
2、“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各系成立由系主任、党总支书记、总支委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选工作;行政各单位(包括体育部)以行政机关各党支部所涉及的部门为单位进行,成立由部门主管、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附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2010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中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委员会
201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