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深化和支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科学研究,自2008年以来,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实行单独申报、单独评审、单独立项。四年来,全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科学研究取得了显著成绩,科研成果不断涌现,科研能力不断增强,为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教学和学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支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研究,切实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队伍的科研水平和能力,省教育厅将继续加大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不断扩大科研资助范围,积极整合项目类别,努力提升项目层次。现将2012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切实加强和改进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大力推动科研创新,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宣传统战工作、维护稳定工作提供理论支持,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资格
2012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规划项目、一般项目和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四类。
1.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申报对象是:高校党务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校辅导员和班主任,其它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科研人员。
2.各类项目的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支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3.重点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报;规划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含硕士学位)的人员申报;一般项目申报不受职称和学历学位限制,可自由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限高等学校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应在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非省财政直供经费高等学校申请人需提供本校同意资助经费证明。
4.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完成任务不合格者,不得申报该项目。
5.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者,以及申报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其他类别研究项目者,不得重复申报该研究项目。
6.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7.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8.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并由申报人担任组长。
三、项目课题要求和选题范围
各高校在组织申报时,要根据本校的学科优势,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和六个二级学科来确定选题。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鼓励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鼓励申报者根据选题范围,自行确定具体项目名称。
2012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选题范围为:(1)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4)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5)思想政治教育研究;(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9)高校党建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10)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研究;(11)雷锋精神研究;(12)维护高校稳定工作研究;(13)辅导员工作实务研究。
四、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1.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项目纳入本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进行管理。各高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申报选题范围的审核,在确认申报者资格和所选研究课题符合申报要求后,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申请书的内容、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和信誉担保意见,负责项目申报工作。
2.申报材料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其中,重点项目和规划项目的申报总数,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申报不得超过30项,其它本科院校不得超过20项,专科学校不得超过10项。一般项目和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申报课题数量不限。
3.《申请评审书》一式两份,其电子稿和《申报一览表》的电子稿请于4月30日上午交科研处。
申报一览表.doc
申请评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