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档案是学院各项工作的真实记录,根据学院档案工作有关规定,上学期期末已将“关于做好档案卷宗整理的通知”下发各单位。本学期为了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需由各单位推选一名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老师作为各单位的档案负责人,统一管理各单位在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包括纸质、电子、照片、录像、录音等各种载体形式) 。
为做好本次归档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整理本部门档案卷宗,按规定时间交至院办档案科(行政楼210室)并将各单位档案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上报院办。具体安排如下:
一、归档时间
1.各行政单位统一于2月22日前归档至院办并登记
2.各系部统一于2月23日前归档至院办并登记
二、归档要求
1.各单位档案负责人要将档案(纸质版)按顺序收集整理,出现档案号码不连续的情况,要排查原因并附上说明,不能出现无故缺号的情况,并确保电子版档案和纸质版档案内容保持一致,将电子版档案发至邮箱cgxydak@163.com。
2.电子登记薄核查无误后,各单位档案负责人需将其打印并在首页加盖部门公章。
院 办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