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开始,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简称“统考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在每年3月、5月、7月、9月和11月第三周的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3天内,集中组织统考活动。
据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统考日”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安排全国统一鉴定的同时,可结合实际选择其他职业组织本地区鉴定工作。
今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在5月、11月第三周的星期六、星期日,试验性鉴定试点时间在其他“统考日”期间安排。
这位负责人说,在2006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基础上,今年继续组织开展13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这些职业是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物业管理员、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物流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和职业指导人员。此外,新增企业文化师、企业培训师两个职业。
此外,从今年起,劳动保障部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实行集中管理。选择一批具备相应设施条件的学校或机构作为固定考点。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要积极采取措施,力争在2008年实现集中管理全国统一鉴定考点。